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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句話說:「當斷不斷,必受其亂!」明知逝去的愛,如覆水難收!卻不是每一對戀人,都能在愛情走到盡頭時,不出惡言、和平分手!通常,不能「好聚好散」的主要原因有兩種:一是不死心、二是不甘願;不死心者的反應頂多「死纏爛打或想挽回」,但遇到不甘願的類型,可就比較麻煩了,處理不好很可能會慘遭報復!該如何找個最安全的做法「全身而退」?以下幾個建議,不論是欲提分手者或是被要求分手的一方,都可做為參考:
 
 
【原則1 按部就班、低調離開】
我們所愛的人是一個「活物」,有自己的需要和想法,變或不變、欲去或留,有太多的可能是我們無法掌握的!當愛情變了味或走了樣,最好還是要沉住氣,切記「小不忍則亂大謀」,有人擔心太拐彎抹角,容易歹戲拖棚;但太早先出底牌或態度轉變太明顯,都可能讓自己脫不了身。
 
一段感情生變,有太多的因素!想分手的原因,有時候真的沒辦法說清楚、講明白;如果不便說出「再繼續下去,只會互相折磨!」就讓彼此的依賴減少,不要老是用「最近真的很忙」這類的爛理由逃避見面、亂搪塞。
 
 
【原則2 話不要說的太絕】
如果你不想拖拖拉拉、已「吃了秤砣、鐵了心」,只等待時機成熟,就要跟對方說再見!那麼,建議你用「哀兵之計」。
 
想在情場上,每次都「全身而退」的聰明人都知道:「只要把千錯、萬錯都往自己身上攬,許多事情就會單純許多」,也許一時讓人生氣,但對方也拿你莫可奈何!千萬不要白目到斬釘截鐵的告訴對方:「對他已毫無感覺或跟他在一起很有壓力」,畢竟有些「實話」太傷人!就算所愛非人,也不需要激怒他或使人懷恨!找個委婉一點的說辭,至少讓對方覺得「分手對兩個人都好」,才能把分手的傷害降到最低。
 
 
【原則3 態度要果決、堅定】
「三心兩意」是不能好聚好散的致命傷!大部分的人,都不想當負心人、受人怨恨一輩子;所以即使心已另有所屬或另結新歡,還是常把自己弄得像個癡情人,就算想閃人,也永遠不會把話說清楚!簡單的說「就是不想當壞人」。
 
一段感情少了關心、又沒了互動,有時比直接提分手,還要折磨人!既然「長痛不如短痛」,不管有幾萬分不願意,都請接受「他並不是真的愛你」的事實吧!別太委屈自己,試著放手,忘了他吧!
 
 
【原則4 克服失去的恐懼】
分手後痛苦的強度和持續的時間,與雙方之間的親密程度和交往時間長短有關,也和再尋找其他伴侶的難易度相關,換句話說,如果兩人愈親密、交往時間愈長又不容易再找到其他合適的伴侶,分手後的痛苦情緒愈強、痛苦持續的時間或說恢復期愈長!反之,則痛苦愈少、持續時間也愈短。
 
很多人難以放手,也割捨不了,只因已習慣有對方在身邊,暫時無法再回到「一個人」的生活,怕失去對方會頓失依靠、擔心自己會一直孤孤單單、怕再也無法一個人睡、怕以後會沒有人要!這類的恐懼,不知害慘了多少人。
 
愈怕失去的人,愈容易變成感情的俘虜!與其自哀自憐、緬懷甜蜜過往,不如好好面對問題、把眼光放遠,也許!是真到了該放彼此一條「生路」的時候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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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貝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